协会:0826-2222982
建管:0826-2227553
安全:0826-2663558
消防:0826-2628505
质监:0826-2227437
广区住建〔2021〕420号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加强对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
序,全面提升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质量,按照《四
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
作计划》《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决定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数量
(一)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企业及其注册人员。
(二)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本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勘察设计企业(包括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外入川勘察设计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资格)条件检查
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资历)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注册在企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其个人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企业市场行为检查
勘察设计单位有无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三、检查数量
资质核查从注册在本区的勘察设计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检查对象;市场行为核查从在本区执业的勘察设计企业中抽取2家作为检查对象。
四、检查时间及程序
检查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10月10日,分为检查阶段和检查总结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被核查单位将附件1及对应的资料、企业市场行为被核查单位将附件2及对应的资料装订成册,于2021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区住建局建管股414室。
(二)主管部门检查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资质核查由核查人员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资料进行查询复核;企业市场行为核查由核查人员到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现场进行核查。
(三)企业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对核查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工作,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四)主管部门复查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整改期满时,提交包括资质条件符合标准的整改报告(或市场行为整改报告)并提出复查申请,由区住建局进行复查。对整改后资质条件仍不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报请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对存在市场行为违法的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违法违规情形,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检查工作,要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企业自查工作。
(二)实事求是,积极配合。受检企业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资质(资格)条件、市场行为等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下达整改通知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纳入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
附件:1.广安区2021年度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检查表
2.广安区2021年度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检查记录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高春华,0826-2227553)
附件1
广安区2021年度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检查表
本人 (法定代表人)郑重声明,本企业填报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如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行为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人代表(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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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机构)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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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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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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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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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机构)资质(资格)与等级: 核准机关: 核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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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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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制度文件是否齐全 |
□是 □否 |
上报统计局报表、月度快报是否如实、按时上报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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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自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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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登记信息一致 |
□是 □否 |
企业资质(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与登记信息一致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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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执业人员与注册登记信息一致 |
□是 □否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录入的业绩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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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专业技术职称 |
证书号 |
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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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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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执业人员配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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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姓名 |
专业及等级 |
身份证号 |
注册证书号 |
社保电子证明验证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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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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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姓名 |
专业及等级 |
身份证号 |
证书号 |
社保电子证明验证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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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执业人员与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达到资质资格标准 |
□合格 注册人员与非注册人员全部满足
□不合格 不满足(缺注册 师 人;专业技术人员 人) |
备注:1.表格中“登记信息”是指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的信息;
2.人员配备情况应按照企业取得的所有资质填报,如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
自查总体评价: □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附件2
广安区2021年度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检查记录表
被抽取或被检查的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名称:
3.总承包单位名称:
4、勘察/设计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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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考核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勘察设计企业 |
有无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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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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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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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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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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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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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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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会签栏 |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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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