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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使用超过有效期保温材料的通知
2021-06-09
2635
广区住建〔2020〕367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区质监站检查发现,个别项目的建筑保温节能仍在使用页岩自保温砖等,自保温页岩空心砖的产品备案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4月30日,根据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川建科发〔2019〕12号文件的要求,烧结页岩自保温砖,已不能满足现行的建筑节能标准。为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建筑节能的工程品质,各相关单位应停止使用超过有效期等不符合建筑节能相关要求的产品,并按照现行的节能标准对墙体保温材料进行变更、调整。
特此通知。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 上一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上一篇:广安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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