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0826-2222982
建管:0826-2227553
安全:0826-2663558
消防:0826-2628505
质监:0826-2227437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防雷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办发〔2017〕21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478号)和《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广市建质监〔2017〕4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执行:
一、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检测、验收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管理。
二、防雷工程应作为建筑电气分部中的子分部进行专项验收,验收时应查阅防雷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并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
附: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3、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日